秦慧珠質疑 掃黑行動成效好 但黑幫卻逐年增加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112年5月19日臺北市議員秦慧珠在議會以「黑幫」議題質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張榮興、刑大偵一隊、刑大偵七隊、南港分局、士林分局、信義分局、大安分局,因前竹聯幫明仁會高調舉辦春酒,行徑非常囂張,為了打擊非法組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從4月25日0時至5月5日24時止,規劃為期一個月的「靖城專案」。查獲162位通緝犯、強盜搶奪2人、恐嚇取財1人、重利1人、違法槍砲條例1人、違法毒品條例74人,其他(電信網路欺詐罪、妨礙自由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公共危險罪、毀損罪及洗錢防制法等案類)共破獲530人。

根據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提供給秦慧珠的資料,南港分局破獲17名成員、士林分局破獲7名成員、信義分局破獲4名成員、大安分局破獲9名成員、刑大偵七隊破獲5人以及刑大偵一隊破獲9人,掃黑成績不錯。

今年黑幫舉辦大規模宴會比往年還多,警方動用的人力也逐年增高,而根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2014年-2023年幫派資料,註記幫派組合增加15個、重點幫派組合12個、註記幫派組合成員增加447人以及準註記幫派組合成員815人,秦慧珠表示從這個資料顯示幫派人數逐年只增不減,掃盪幫派次數增加,卻遠跟不上幫派增加的人數,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察局長張榮興回答:「因黑道幫派正在轉型,不再是傳統的模式,對於黑道幫派的轉型,有充分的掌握」,秦慧珠回問:「可以計算出人頭,相信警察局這邊有名單,會隨時監控及注意幫派分子的犯罪嗎?」, 警察局長張榮興回答:「會,註記幫派組合是曾經有犯罪就把它註記,準註記幫派組合則是有和註記幫派組合有來往,有能有犯案的可能,就會標記為準註記幫派組合。」

秦慧珠問南港分局長:「108個註記幫派組合,在南港區活動有幾個?」南港分局長回覆:「1個」,秦慧珠再追問:「請問何時才能消滅註記幫派組合?」,南港分局長回覆:「指示有掌握1個,但需要有犯罪事實才能做相關處理」,秦慧珠回:「答錯!警察局過去每次回覆都是只要是幫派組織但需要有犯罪事實採能採取行動,但幫派組織本身就是犯罪,所以只要是幫派,就可以行動,另外,立法院緊急修法,針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詢問局長知道立法院給你們什麼樣的武器嗎?」,警察局長張榮興回答: 「立法院修訂過,任何活動場合,不管是明示暗示,只要是幫派超過3個人以上,警告三次,就可以處罰有期徒刑3年以上並以重罰罰金。」秦慧珠回:「根據立法院緊急三讀通過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三條第二項,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其他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其中有一個,配合辦理都市更新重建之處理程序,都市更新以成為黑幫犯罪的溫床。」

秦慧珠最後總結,立法院根據立法院緊急三讀通過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不是幫派組織要有犯罪才能採取行動,而是只要是幫派組織,就可以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偵辦,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全力把不法幫派分子緝拿歸案,不容許讓黑幫分子氣焰囂張,還給臺北市民們一個安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