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揪親戚朋友休假打工 恐遭重罰


越南籍配偶阿環(化名)介紹同鄉親戚、朋友利用休假時間到她工作的工廠打工,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接獲線報前往查察時,當場查獲阿環及其他6名非法打工的移工,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聽到專勤隊同仁現場告知,幫同鄉媒介打工已經違法,且最高可能被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阿環當場懵了。

新竹縣專勤隊日前接獲線報,竹北市白地里某間位於田中央的工廠,假日經常有多名外籍人士前往打工,專勤隊派員查察發現,有6名越南籍移工正在從事彩繪酒瓶的工作。經調查,這些都是在竹北某科技公司的合法移工,因想要賺取額外薪水,利用休假時間,透過阿環介紹到她工作的工廠打工。阿環雖辯稱,因為老闆說工廠缺人,同鄉們也說想多打一些工,所以才會介紹親戚、朋友一起來。但媒介他人工作和僱用合法移工於休假時間打工都是違法行為,本案非法工作、非法仲介及非法聘僱事證明確,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中。

竹縣專勤隊查獲竹北市白地里某間位於田中央的工廠多名外籍人士打工
竹縣專勤隊查獲竹北市白地里某間位於田中央的工廠多名外籍人士打工

新竹縣專勤隊隊長李文達表示,許多移工離鄉背井來臺工作,希望賺更多錢,然而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只可在勞動部核准的地點從事許可的工作或活動,除此之外,都是違法!不僅會被處以罰鍰外,還可能會被勞動部廢止合法的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提醒移工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另外,就業服務法規定,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而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非法僱用或容留不法外來人士,最重則可處7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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