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記帳士系列五》洗錢防制的最後一哩路

文/邱芳眉

今(108)年6月28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正式發布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出爐,依據報告,確定我國達「一般追蹤等級」(regular follow-up)之最佳成績,此時,回想起三年多來洗錢防制推動的點滴,至今仍然歷歷在目。

洗錢防制法之沿革

我國85年10月即有制定『洗錢防制法』,但二十年過去,各種洗錢態樣推陳出新,洗錢管道早已跳脫以往所熟知的方式,近年在電子支付及虛擬貨幣盛行下,所潛在風險越來越高。再者,近來司法案件亦發現金融、經濟、詐欺及吸金等犯罪所佔比率大幅升高,嚴重戕害我國金流秩序,影響金融市場及民生經濟,故我國於105年12月該法全文修正,正式宣告洗錢防制邁入新紀元。

公私部門齊心齊力

106年3月16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在法務部全力主導下,結合政府機關、公民營機構、團體及個人等,陸續修訂受規範行業近百相關法規,大量引進國際資源,在認同金融秩序的重要性下,凝聚各方共識,以通過第三輪相互評鑑為目標,一場接一場的模擬評鑑、評鑑會前會、現地評鑑衝刺會議等,如火如荼的展開,期間近3年的籌備與近1年的評鑑期,共同為目標全力以赴。

現地評鑑短兵相接

自從103年第二輪相互評鑑後,我國因部分金融機構海外分行的法遵問題,被列入過渡追蹤名單,外界看待我國的洗錢防制制度自此蒙上一層灰塵,因此爭取第三輪相互評鑑好成績勢在必得。107年11月5~16日為期兩周的現地評鑑,APG評鑑團來臺檢視40項建議技術遵循與11項直接成果效能執行程度,各受評鑑單位無不嚴陣以待,共37個政府部門單位及31個產業界56個私部門戮力投入,評審團除文件審閱外,更是逐一單位面對面問答,正是考驗有無萬全準備的時刻。

記帳士在洗錢防制法下之角色

洗錢防制法修訂前,本會即已聲明反對納入該法規範,無奈極少數業者曾有不法紀錄,遂被納入該法第5條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人員』,107年3月『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公佈,全體會員開始循序建立內部制度,從一開始的訂定事務所防制洗錢政策、指定專責人員、教育訓練計劃;承接案件時的客戶身份審查、案件風險評估、交易紀錄及資料之保存,到案件完成後定期更新評估資訊,同時制訂共通性表格供全體會員使用,以堅定目標,步步為營。

一步一腳印,步步邁透明

6月28日APG公布我國評鑑成績,確定達最佳之「一般追蹤等級(regular follow-up)」,比以往評鑑屬於「加強追蹤等級(enhanced follow-up)」更加進步,實質進展成果終獲國際組織認可,且評鑑效益長達十年,其結果不僅改善我國金融秩序健全與穩定,更實質影響外商投資對我國金融環境評估,長期有利於我國經貿發展。

洗錢防制永遠沒有最後一哩路

洗錢防制的道路永遠沒有最後一哩路,科技發展劇變,隨著各式行動(電子)支付、電子錢包的蓬勃發展,琳琅滿目的虛擬貨幣發行,意味著洗錢管道不再經由傳統金融機構為媒介,中心化機構消失使得追查金流軌跡更加艱難曲折,且下一個國際關注重點就在虛擬資產,切勿讓第二輪的評鑑負評在虛擬貨幣世界重演。在犯罪型態不斷演化下,唯有跟上時代腳步,提前做好萬全準備,始能杜絕洗錢,進而贏得國際尊敬。

(作者為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 邱芳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