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調高3扣除額 財政部釋疑對誰有利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6日電)稅改調高3項扣除額,有人認為富人仍獲益最多。但財政部強調,富人多採列舉扣除額,且此次獲益542萬申報戶中,99%的申報戶適用稅率級距都在20%之下,中低所得者才是主要受惠者。

另外,會計師也指出,若以「減稅比率」來看,中低所得者減稅的比率,仍遠高於高所得者。且從「邊際消費傾向」來看,對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有其效果。

財政部稅改方案日前出爐,其中影響範疇最廣的,是調高綜所稅3項扣除額,其中標準扣除額從新台幣9萬元調高為11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從12.8萬元大幅調高為18萬元,約有542萬戶可望受惠。

不過,有媒體指出,3大扣除額調高,以同樣得到扣除額增加14.4萬的家庭為例,稅率為5%的低所得者,減稅利益是7200元;稅率為40%的高所得者,減稅利益則是5.76萬元,所以高所得者得到的減稅利益,仍高於低所得者,無助改善貧富差距。

對此,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回應,一般而言,富人申報所得稅,多採列舉扣除額,而不會採用標準扣除額,因此調高標準扣除額,富人並無法獲益。此外,根據所得稅申報資料,542萬薪資所得申報戶中,有537萬、逾99%的申報戶,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下;而適用稅率在5%以下的申報戶,更超過420萬戶。因此提高薪資特別扣除額,確實是中低所得者受益較多。

而根據會計師試算,以夫妻年所得總額149萬元,扶養兩名子女的四口之家為例,3大扣除額調高前,要繳4萬7880元的稅,調高後只要繳3萬600元的稅,減少稅額比率達36%。這位會計師強調:「富人繳100萬的稅可減稅4萬元,跟一般民眾繳4萬元可減稅1萬元,基數不同,減稅幅度能相提並論嗎?」

此外,財政部官員亦指出,若從經濟學的「邊際消費傾向」來看,一般中低所得者的可支配所得增加,再投入消費的比例,會高於高所得者。因此,為中低所得者減稅,有擴大內需、提振經濟的效果存在。10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