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守護漁權 「巡護九號」萬里遠航順利返國

記者吳典叡、李靜音、孫建屏/綜合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九號」於今(14)日返抵國門,圓滿完成113年度第二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海洋委員會指出,對於本航次任務期間的工作表現,給予高度肯定與讚許,並再度要求幹部同仁對安全的防範與準備。

「巡護九號」於今日上午返抵國門,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率領海巡署署長張忠龍及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等主管於高雄碼頭迎接,並登船頒發加菜金慰勉同仁辛勞,對於本航次任務期間的工作表現,給予高度肯定與讚許,並再度要求幹部同仁對安全的防範與準備。

海巡署指出,「巡護九號」於6月21日自高雄港啟航後,在長達55日的公海漁業巡護任務中,偕同漁業署漁業檢查員,登檢及慰問我國遠洋作業漁船16艘,總航程1萬7000公里以上(逾9000浬),圓滿完成「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NPFC)公海水域」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WCPFC)袋狀公海」巡護任務,再次展現我國政府守護漁權及維護漁民作業安全的決心。

張忠龍表示,「巡護九號」於啟航首日晚間,即接獲我國籍「連OO」號漁船通報,該船於鵝鑾鼻東北方570浬海域處作業,船上兩名印尼籍船員滋事鬥毆,為避免衝突升溫,衍生喋血事件,船長請求海巡協助;「巡護九號」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經控制雙方並完成筆錄後,將兩名印尼籍船員及相關卷證交接予前來銜接的苗栗艦,送返高雄處理後續事宜,圓滿處置船員滋事案,並續執行公海巡護任務。

管碧玲指出,這次任務間遭遇到海上漁船船員持械糾紛,雖平和解決,但難保未來所遇案件也如此順利,萬一遇到激烈衝突,同仁的安全措施與相關準備是否充足?因此,要求艦隊幹部及所有同仁,都應戒慎恐懼加強訓練,強化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直屬船隊巡護船執行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是實踐政府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並於巡護航程期間,慰問與關心我國遠洋作業漁船,使漁民身在國門千里之外,仍能感受到來自家鄉的關懷與國家的貼心守護。

「巡護九號」返抵國門,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率領主管迎接,對於本航次任務期間的工作表現,給予高度肯定與讚許。(海巡署提供)

「巡護九號」返抵國門,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率領海巡署署長張忠龍等主管於高雄迎接,並登船頒發加菜金慰勉同仁辛勞。(海巡署提供)

「巡護九號」於巡護航程期間,慰問與關心我國遠洋作業漁船,使漁民身在國門千里之外,仍能感受到來自家鄉的關懷與國家的貼心守護。(海巡署提供)

「巡護九號」於巡護期間,慰問我國遠洋作業漁船,使漁民仍能感受到來自家鄉的關懷與國家的貼心守護。(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直屬船隊巡護船執行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是實踐政府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海巡署提供)

「巡護九號」於長達55日的公海漁業巡護任務中,圓滿完成任務,展現政府守護漁權及維護漁民作業安全的決心。(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