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供電 燃氣空污排放預留彈性

工商時報【張語羚、邱琮皓、陳鷖人╱台北報導】

為避免影響供電穩定,據了解,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環保署,應在空污法增訂「例外」彈性條款,未來遇緊急情況,燃氣空污排放量若超過《空污法》訂定之天花板,可經申報後例外排除。

據了解,行政院政委張景森上周三及周五最後盤點《空污法》修正草案細部文字,增訂若發電廠為配合降低燃煤發電或調整使用燃料,導致燃氣發電空污排放量增加,超過許可之空污排放量可進一步鬆綁,為電力調度與空污排放量的矛盾正式解套。

環保署在《空污法》第14條規定,在空品有嚴重惡化之虞,各級主管機關及公私場所應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等管制規定,但在第二項緊急防制辦法中,刪除「會同有關機關」文字。

經濟部憂心,若遇特殊情況,例如火力機組破管、燃煤機組因應空污降載等情況時,因排放總量固定、沒有彈性空間,在刪除會同機制之後,又不能與環保署協商,力爭保有彈性規定空間。

行政院基於供電穩定,日前賴揆聽取各方意見後,裁示在第14條中增訂但書彈性條款,未來電業為執行空品惡化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主管機關降低燃煤發電,調整燃料種類,導致增加燃氣發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其增量部分報請環保署核可,將不受許可證核發年許可排放量之限制。

未來是否會繼續爭取燃煤機組也納入彈性調度機制?能源局主任秘書蘇金勝表示,燃煤機組若也納入彈性,社會觀感恐不佳,目前沒有規劃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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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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