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有疏失!F16飛官撞山殉職 要賠父母466萬

國軍2018年6月4日舉行漢光演習,不幸發生F-16戰機撞山意外,飛行員少校吳彥霆殉職。吳彥霆的父母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結,近日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466萬4655元,但事涉國防機密,判決理由不公開。全案還可以上訴。

3年前的國軍漢光34號演習第一天,隸屬空軍第五聯隊的少校飛官吳彥霆,率僚機模擬對基隆港發動攻擊,然後返回花蓮基地,但在行動中兩度請求爬高,戰管人員卻因內部問題沒有准許,導致戰機爬高不及,下午1點43分撞上新北市瑞芳五分山後失聯,最後飛機殘骸被登山客發現,吳彥霆也殉職。告別式時,蔡英文總統到場頒發褒揚令、追晉中校。

監察院去年2月公布調查報告,認為空軍戰管人員史青年(現名史合成)、賴文生、盧易舜、莊春源與區劍飛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同時在引導F-16過程中,駕駛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卻遲遲沒有能獲准爬高,導致撞山失事。5人經監察院提案彈劾通過後,移請公懲會審理。公懲會判決史合成、賴文生降2級改敘,盧易舜降1級改敘,莊春源和區劍飛不受懲戒。

吳彥霆父母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各求償1089萬多元、1110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國賠要件成立,扣除撫恤金等,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