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裝置稱順勢療法 食藥署:已違法

醫學穿戴式裝置廠商,刊登廣告,宣稱可直接在手腕表面達成「順勢療法」。食藥署表示,廣告已涉及宣稱療效,如果只是已一般商品登記,依藥事法,可罰60萬到2500萬罰鍰。(黃仲丘報導)

有醫學穿戴式裝置廠商,13號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大篇幅的不明穿戴式裝置廣告。裝置宣稱有像是「不需要戴耳機感應器即可量測274種細胞膜及組織液頻譜分析」的非線性人體分析感應器;與「不需要水或乳糖當載體,可直接雲端下載順勢頻譜,在手腕肌皮表面達成「順勢療法」的「專利量子共振順式療法波動轉換器」。

食藥署表示,「順勢療法」已涉及宣稱療效,如果只是以一般商品登記,依藥事法,可處60萬到2500萬罰鍰。如果是以醫材登記,但是未經廣告申請,依藥事法,也可處20萬到500萬罰鍰。

食藥署企劃科副組長遲蘭慧說:「如果它是一般商品,宣稱有效能的話,可以依藥事法91條,處60萬到2500萬罰鍰。另外,就算如果是以醫療器材登記,廣告也要做事前審查,我們通過他才可以刊,如果沒有做過審查就刊,醫藥事法66條,可以罰20萬到500萬。」

由於廠商廣告僅留下e mail資訊,並沒有詳細的商品名稱,食藥署目前已經請地方衛生局調查了解,相關商品的實際登記情形,後續會在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