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苦家庭將兒子送進「人妖學校」當搖錢樹?泰國記者驚訝:從來沒聽過這種事!
泰國變性人(ladyboy)文化馳名世界,其中許多人從事表演工作,成為泰國獨特的瑰麗風景,吸引眾多遊客訪泰。不少中文媒體報導,泰國的貧困家庭會將清秀的男孩賣給專門的「人妖學校」,讓他們接受嚴格的歌舞訓練,冀望他們長大能養家。
泰國窮人家將兒子送入人妖學校?泰國網紅與記者:從沒聽過!
然而,泰國網紅「波波與哲哲」近日上傳一段影片,片中的中文導遊說泰國「人妖藝術學校」會挑選窮苦家庭5、6歲的小男孩予以訓練,培養他們成為「專業人妖」,但長期住在泰國的台灣人哲哲與泰國跨性別者波波在影片中表示,從未聽過泰國有變性人學校。
《風傳媒》專訪泰國獨立新聞網站《自由人》(Prachatai)特約記者康柏(Kongpob Areerat),詢問他是否聽過中文媒體說的泰國「人妖學校」,他驚訝表示從未聽過這種事,還開玩笑地說「應該是假新聞」。
泰國記者康柏(Kongpob Areerat)。(甘岱民攝)
泰國社會相對包容LGBT族群
許多人都好奇,泰國為何有這麼多的跨性別人士?泰國社會看起來相當包容LGBT族群,但現實生活中的泰國人真的不會歧視他們嗎?康柏表示,泰國是佛教國家,對性少數族群相對包容,就算一些泰國人並不喜歡LGBT族群,也不會當面辱罵或毆打對方,最多是用比較迂迴的方式表達個人想法。
泰國「PC Air」僱用跨性別人士擔任空服員(AP)
此外,康柏指出泰國大城市的民眾比鄉村地區的民眾更能接受LGBT族群,而40歲以下的泰國人又比年長者容易接受LGBT族群。他說儘管許多泰國年長者聲稱不反對同性婚姻,但是一旦問他們能不能接受自己的兒女與同性戀人結婚,大多都回答無法接受。
泰國軍政府表示將立法讓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合法化(美聯社)
泰國軍政府4月宣布將立法合法化同性民事伴侶關係(civil partnership),並未受到泰國人的強烈反對,不過泰國一些LGBT團體反對此法,認為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將侵害同性伴侶的一些權益,例如該法規定同性伴侶不得領養小孩等;這些反對的LGBT團體認為應該將「結婚的當事人必須為一男一女」之規定修改為「結婚的當事人必須為兩個人」,讓同性伴侶與異性戀情侶都享有同樣的權利,才是真正的平等。
泰國記者:泰國家庭的夫妻共同分擔家務,相對較為性別平等
在古代泰國,女性擁有較高的地位(取自Pixabay)
台灣社會高喊要促進性別平等,但許多雙薪家庭的家務主要承擔者仍是女性,泰國家庭是否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康柏表示泰國華裔家庭的家事分工狀況或許與台灣情況相似,但泰國人家庭的夫妻會一起分擔家務,相對性別平等,這是因為在大量中國人移民至泰國之前,古代泰國女性其實擁有較高的地位,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古代泰國,男子結婚後必須和妻子的家人一起生活,為岳父貢獻勞力,因此當時泰國人認為生女生能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推薦閱讀:你不知道的泰國人妖文化-原來他們的護照不一樣!)
另一方面,在素可泰王朝(Sukhothai,1257年至1436年)與大城王朝(Ayutthaya,1351年至1767年)時期,男子必須為國王提供義務勞役,女性則負責照顧家裡並掌握家中財富,也因此泰國女性擁有較高的地位,並不像中國儒家社會存在「男尊女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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