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禁短期二次改名 內政部:尊重

立委提案改名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改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廿五日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討論結果,民眾改名應深思熟慮。(中央社)
立委提案改名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改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廿五日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討論結果,民眾改名應深思熟慮。(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有業者推出同名免費的促銷活動,引發民眾改名的「鮭魚之亂」,朝野立委為此提案修法,增加民眾因特殊原因改名者,於改名後的一定時間內不得再改名的規定。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廿五日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討論結果,改名為重要記事,民眾應該慎重。

去年有壽司店推出姓名中有「鮭魚」同音同字者,就能享免費用餐,吸引數百名民眾改名,掀起「鮭魚之亂」,引發議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廿四日審查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花敬群等人備質詢及報告。現行的姓名條例規定,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者,得申請改名,但以三次為限。

為避免民眾短期內頻繁改名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與國民黨立委溫玉霞、廖婉汝、鄭麗文等人,提案修法,增加改名後一定期限內,例如半年、一年或三年內等,不得再改名的限制。

花敬群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討論結果,如何命名為人民自由,應為憲法保障。至於命名的雅與不雅,是姓名權人主觀價值,戶政事務所在認定時應予尊重;但改名為重要記事,須隨個人戶籍資料轉載,民眾應該慎重。

立委管碧玲反對修法,她質詢指出,政府已限制人一生只能改三次名字,那是屬於人的理性和自我約束可以處理的,還要再加以限制,是對人的自決支持不夠,且把國家力量伸到人民的生活領域。

立委吳琪銘認為,改名已造成戶政單位的行政壓力,也造成國家資源浪費,還是要嚴格規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