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與民間協力 共推社企發展條例

立法委員余宛如辦公室於昨(十二)日與尤美女、高志鵬、陳曼麗、林岱樺委員,一同召開「社會企業發展條例」立法記者會,希望以法規作為引領、打造完善的生態系以支持台灣社會企業的發展。該條例內容涵蓋完善社會企業各階段發展所需的金融服務、強化對社企中間組織的支持、推動政府的社企採購、成立社會企業發展基金並明定其用途等,希望能從底部扎根、健全社會企業生態系、擴大社會企業的社會影響力。 余宛如認為:政府應該積極回應社會企業發展的需求,協助社會企業發展以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力,因此希望藉由「社會企業發展條例」明定主管機關,讓社會企業不用再面對政府的多頭馬車;整合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健全社會企業在每個發展階段所需要的投資、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 參考如各國皆廣納各種組織型態、以有限分紅、資產鎖定及資訊揭露等原則定義社會企業。為擴大社會影響力,本次立法不僅接軌國際,也保護社會企業發展空間,符合台灣特殊多元組織發展型態,因此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參考各國作法,採納有限分紅與資訊揭露的精神,作為社會企業的定義,同時也為社會企業規範內部與外部標準,建立可信度。 目前「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在余宛如、尤美女、吳思瑤、陳曼麗、高志鵬及林岱樺等多位委員共同提案下,預定將於立法院院會通過一讀,余宛如認為,社會企業發展經過三年公私部門協力,已經累積相當初步成果,現在提出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在不侷限社會企業組織的型態下,以限制分紅的方式讓淨利再投資於實踐社會目的上,如此政府提供支持,能達到強化與擴張社會影響力的公益目的,成為一個以擴大社會影響力為出發的循環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