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食安修法應是真正罰得到的法 提升民眾參與度

近年來台灣爆發過多次的食安事件,影響範圍幾乎是全國性,也讓民眾對於政府監管食品安全不力頗有怨言,更讓政府有修法的壓力。但學者認為若是因為少數事件,而將法規修得太過嚴格與僵化,反而是扼殺了業者對於產品研發的靈活性與創造力;立委則認為,修法過程中要提高民間參與度,「攔截點」的設置要更廣,才不會有「罰不到」的情況。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多次爆發食安事件後,民眾對食安品質要求就更重視,期待更高,過去10年台灣修了11次的食安法令,但每次發生食安事件,相關部會都做出處理,罰則如此重而食安事件仍是層出不窮,導致民眾不滿也對政府失去信任,因此在修法過程中就要讓公民參與,提高透明程度,這樣國人對於制度形成後才會更信任。

受限太大?要有依循準則

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康照洲表示,在修法的過程中,民眾漸漸的發現,沒有油可用、沒有水或果汁可以喝,其實90%以上的產品是好的,但在這麼嚴格的修法後,民眾就會認為有好多的產品不合格,為了幾家廠商,把法修的很非常嚴格,就好像懲罰一個不及格學生,要求全班寫文章100遍。

康照州說,在這種修法過程中,一般與優良的廠商反而會被連累,在食品製造上的要求更多,造成產業的靈活度不夠。他舉例說,有些業者在廣告、標籤上想用一些比較突出的想法,才能夠吸引消費者,但現在受到的限制太大,「法有點太過了。」

李彥秀也認為,食安法修法不能為了個案而修,這不是正向關係,相信很多廠商是良善的,政府要跟產業界進一步討論,讓業者有一個依循的標準。

修法應全面檢視前後連動性

康照州說,必須要全面性的去看食安法修法的必要性,並且在處分上、行為上都有要所區隔,一套法不要因為一件事情就去修改其中幾條,這樣破壞了法的結構。他更說,政府應該要做有必要的修法,必須要全面性的去檢視前後關係、每條條文以及彼此之間的連動性。

對於修法的方向,康照州認為,法律是處分犯法的人,也要讓合法的人有可遵循的規則,不能限制的太死,否則就壓抑了廠商對產品研發的靈活性,這樣對產業的發展是不利的。

康照州更說,食品產業要發展,光是台灣的消費絕對不夠,必須要外銷,也要引進國際食品來台,而修法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以國際標準來做為基準底線,若有一些特殊民情,也可以合理的納入,但不能全部都以台灣的規則為主,「如果訂了90分才能及格的標準,大家都達不到,那失去上學的樂趣,也失去提高產業水準本意。」

設置稽查攔截點 讓黑心廠商無法鑽漏洞

而在法律的執行面上,李彥秀認為,在食品生產、銷售的每一個環節都要設置了一些稽查的攔截點,讓不肖廠商沒有漏洞可鑽,鋌而走險的代價與困難度更高,法律的執行面這是要去要求行政機關的,才能「看得到、罰得到」,這是跨部會要去好好討論的。

李彥秀指出,政府要去思考,在食品生產與銷售的產業鏈中,哪些環節可以稽查的更頻繁、投入更多人次,讓不肖廠商沒有心存僥倖的心態降到最低,而攔截點的設置,就牽涉到修法的方向,要在每一個環節查到不法行為都能夠處罰,這才是真正看得到、罰得到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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