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重罰軍事假消息 欺敵、心戰恐成歷史?

國軍欺敵用的「充氣戰車」。(圖/擷取自YouTube)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5)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72條條文,明文禁止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不實訊息,最高可處4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對此有專家擔憂今後「欺敵、心戰」等軍事作為恐會綁手綁腳,一不小心就動輒被告。國防部則澄清,軍人若確實是在執行法定業務或任務時,不需要擔心受罰,並請外界不要過度詮釋。

 

最新三讀通過的軍法第72條條文明訂:「捏造關於軍事上不實訊息及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之犯罪態樣,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傳播關於軍事上不實訊息之處罰,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不過有人卻擔心國軍以後若都只能說實話,恐不利「欺敵、心戰」等戰略戰術的發揚與實施;尤其近代美國用所謂的「星戰計畫」成功戰略欺騙了全世界,並造成蘇聯垮台的輝煌戰果;而我國部隊亦設有政治作戰局,透過文宣、心戰達成「鞏固自己、戰勝敵人」的目標。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受訪時指出,經常性地編製與發送假訊息,在軍事實務上,根本就是家常便飯,而且在情報與反情報作戰上,虛虛實實更是司空見慣。

美國前總統雷根用「星戰計畫」拖垮蘇聯經濟。(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張競分析,儘管刑法有「阻卻違法」的規定,看起來好像可以讓軍人在遂行「欺敵、謀略、偽裝、心戰、誤導」等作戰時得以阻卻違法,但就法律實務來說,並非如此。

 

張競表示,軍隊平時執行前述業務,或是臨時受命執行相關作為時,若被民間司法檢察官傳訊,一旦講出真相為自身辯護,整個任務執行就是白費功夫。反之,若咬緊牙關不透露,那就等著被起訴。因此他質疑,立法時這些問題有沒有人考慮過?

 

張競強調,本次立法過程中,每個人都知道這是配合執政黨的政治操作,從頭到尾沒有從軍事專業上來思考,這會讓軍事作戰被綁手綁腳。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澄清,相關條文其實已經行之有年,並未影響到國軍政戰、心戰、欺敵等任務。他強調本次立法主要是針對那些攻訐我方、對我方造成損害的情形,並增列廣電、網路等平台散布的加重罰則;因此,軍人若確實是在執行法定業務或任務時,不需要擔心受罰,也請外界不要過度詮釋。

註:
刑法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2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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