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內政部組改 設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修正通過「內政部組織法」、「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等4個組織法案,並明定內政部設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國土管理署與國家公園署等5個次級機關。由於內政部組改議題已討論多年,修法完成也是建立新的里程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上個月聯席審查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案,朝野立委經討論後,經過本月25日協商後,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26日完成三讀。

內政部說,該部會掌理全國內務行政事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政策推動成效密切影響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保障,組織調整後「部本部分設8司、6處、1中心」,強化地方自治、促進政治參與、保障宗教自由、優化生命禮儀、健全租賃制度與土地管理、提升公民社會與合作參與及推動役政革新。

同時,為利救災整合及強化,並與國際搜救體系接軌合作,消防署將內部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成立所屬機構,另將現行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等4港務消防隊整併成1個「港務消防大隊」,以發揮彈性調度人力、指揮協調的效能。

內政部進一步說,成立「國土管理署」,將持續深化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建築管理、都市基礎工程與下水道建設等業務推動與管理,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的目標;成立「國家公園署」,則藉由組織位階提升,整合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並與國際保育接軌,另透過內政部所屬地政、警察、消防及空中勤務等單位的合作支援,強化國土保安及遊客安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