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軍人撫卹條例》 亡故官兵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

立法院院會今(5/23)三讀通過《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未來亡故官兵遺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個月將比照《國民年金法》的老年基本保證金給與標準,加發撫卹金至成年為止。

2020年漢光演習在訓練及實兵操演期間,有多名官兵因公殉職,包括海陸99旅士官長陳志榮、下士蔡博宇兩人,在操舟時,不幸翻覆殉職;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OH-58D戰搜直升機,在執行聯合反登陸作戰操演時,發生少校簡任專、上尉高嘉隆因意外而死亡,當時蔡英文總統關切殉職人員撫卹事宜,指示研議法令與制度,因此催生本次修法。

三讀條文也明定,待修正條文施行後,遺族所領的年撫金,若未達志願役上士二級給與金額者,得就其差額增給年撫金。

此外,三讀條文規定,軍人若因作戰、演訓或搶救災害任務,導致死亡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個月再加發撫卹金,其給與標準由國防部擬訂,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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