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原能會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安會 (圖)

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為確保台灣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特設核能安全委員會,為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宣布法案三讀通過。

中央社記者王騰毅攝 1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