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節能家電、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優惠延長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通過兩大貨物稅減徵優惠,購買節能家電的貨物稅減徵優惠,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現行汽機車汰舊換新,延長時程5年,至2023年6月14日。

依據三讀通過條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報廢10年以上汽車、4年以上機車並換購新車,可減徵汽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4000元,原預定2021年1月8日落日,修法後適用期間延長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

修法也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使用登記滿一年機車才能申請限制,且報廢、出口中古機車與購買新機車者「不以同一人為限」,」不需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親屬。例如,某甲機車報廢,某乙想買新車,就可拿某甲報廢車輛提出申請,希望藉此加速機車汰換速度。

節能家電退稅方面,也將再延長。凡購買經濟部能源標章第1、2級全新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每台可核退貨物稅500元至2000元,原來優惠至今年6月中結束,但考量國內四成家電仍為舊型家電,修法通過後,將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鼓勵民眾汰除高耗能老舊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