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不同意NCC人事就不實施新法?黃國昌怒轟卓榮泰:要脅國會令人不齒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昨日由總統賴清德正式公布,行政院今(1)日表示,政院將在立法院審查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後,再行指定新法施行日期。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行政院長卓榮泰公然說謊,呼籲卓榮泰「停止踐踏民主法治」,法令三讀公布後該施行就請依法辦理,別想當太上院長,把立法院當立法局。

黃國昌表示,先前公然欺騙社會大眾的卓榮泰,為了護航有線電視大亨屬意的NCC副主委翁柏宗非法就任代理主委,大剌剌放話要讓翁柏宗一直做下去,如此公然玩弄法律、踐踏法律之行徑,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黃國昌提到,本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的修正,目的是要修正不合理的萬年委員條款,立法者的決定非常清楚,雖然未更動第16條之內容,但仍應依循前例在公布後即施行。

黃國昌舉例,《印花稅法》第31條明訂「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然而,2002年修正第8條時,行政院未另訂施行日期,公布即施行;《大學法》在2010年8月修正第25條時,施行日期同樣授權行政院定之,行政院亦未另訂施行日期,公布即施行。

黃國昌說,前行政院長陳建仁4月30日提名的NCC委員,卓榮泰卻一直拖到7月9日總質詢時才鬆口背書,現在還轉過頭來用NCC委員有多重要,藉此要脅國會,此種行徑令人不齒。

黃國昌提到,對於NCC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即便卓榮泰如此沒肩膀,台灣民眾黨團早就表示願意實質審查,並提案再延會來進行審查,但非常遺憾,民進黨黨團並不同意延會,「連民進黨自己人都不當一回事,行政院還有什麼資格大放厥詞?」他呼籲卓榮泰,法令三讀公布後該施行就請依法辦理,別想當太上院長,把立法院當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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