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交委會決議 NCC駁回頂新併中嘉案

立院交委會決議 NCC駁回頂新併中嘉案

針對頂新併中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天(29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申請案,之後會依法定執掌詳細審查。但由於朝野立委認為頂新無良事證明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仍通過決議,要求NCC未來在收到頂新併中嘉申請案時,應駁回申請。 頂新集團黑心油風暴延燒,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辭去台北101副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後,頂新旗下企業台灣之星收購中嘉案也備受關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29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任何申請案,若收到NCC會依法定執掌詳細審查。 至於未來是否會考量社會輿論?石世豪則表示,NCC委員是中華民國國民,當然會注意輿論的動向,但審查案件仍以法定執掌為最重要的考量。他說:『(原音)但我們執行法律還是以我們法定執掌做最重要的考量,當然社會都會注意到所謂的社會責任在企業是很重要的,我們當然會就他們在我們所監督管理的行業裡頭,該盡的社會責任我們向來都很注意。』 朝野立委質詢時關切頂新併中嘉案,交通委員會最後通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所提出的主決議案,內容指出,有鑑於頂新集團無品、無良事證明確,其所經營電信、有線電視等傳播媒體事業必有害民眾身心健康與資訊權益,要求NCC接受台灣之星或頂新集團申請併購中嘉案時,應根據有損媒體經營適格性的事證,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