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老人福利法 朝野無共識待協商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3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完成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對於在野黨立委提案修法,65歲以上所得稅率未達20%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衛福部表示,一旦修法通過,所需經費增加新台幣339億元。審查會最後因朝野未能達成共識,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65歲以上適用所得稅率未達20%者推估約有362萬人,以第六類健保費每月826元計算,每年將多支出359.3億元,即使扣除中央已支付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長者的補助每年共約20億元,每年仍需339億元,對國家財政是不小的負擔。

對於衛福部提供的數據,包括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提出質疑,認為金額不可能這麼高,老人不應該因縣市不同有所不同,如果直轄市都有補助,沒道理其他縣市沒有。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指出,長者健保費有半數以上都是年輕人幫忙繳,國民黨修法主張反而是減輕年輕人負擔,不會有所謂世代不正義問題。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明,依據民國111年數據顯示,65歲以上長者所得收入占全國總收入26.68%,社會財富有1/4在65歲以上長者,1/5的財富是在55歲到65歲手上,10年後,65歲以上人口將掌握全國48%以上財富,因此65歲以上不等於貧窮,一旦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比越來越多,社會負擔卻由15歲到64歲工作人口負擔,當然會有世代衝突問題。以她過去考核地方政府社福支出,年輕世代是最不被照顧,65歲以上若要開放,需有條件開放,財政負擔才不至於過重。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提到,政府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必須負擔健保費用36%,但健保法施行細則提及,政府已經負擔民眾相當比例的基本規定保險費外,如果其他法律規定也要補助各類保險人的保險費,一旦老人福利法修正通過,政府就必須做費用減列,政府負擔保險費會納入36%內,不用再編列預算,保險費約短收503億元。

衛福部長邱泰源指出,20%以下稅率長者平均月收入為15萬元,大學畢業年輕人平均月收入只有約3萬7500元,卻要承擔15萬收入長者的健保費,對年輕人恐怕是非常大的壓力。

由於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審查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裁示,條文保留提報院會討論,並交黨團協商。(編輯:張若瑤)11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