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 優待措施納規範

記者黃宇秀/臺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5)日初審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年底施行屆期,有關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及水電優待等措施納入規範,以完備法律依據,並明定開立就養給付專戶的作法,避免年長榮民奔波法院救濟程序。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輔導會主委馮世寬率副主委呂嘉凱等人出席,逐一回覆委員提問並說明,在朝野立委嚴格把關下,順利完成審查。

修正草案包括擴大推介安置單位,增列機構、團體、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工作的獎勵;提供創業輔導措施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擴大訓練課程委託對象,並增訂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中低(低)收入戶者得發給就學生活津貼;增訂退除役官兵眷屬住宅水電優待規定,並在維持一個供水(電)戶前提下,增列退除役官兵本人為適用對象以及就養榮民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直接保障就養給付免為強制執行等標的,使就養榮民得免奔波法院辦理救濟程序。

馮世寬表示,因應「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於今年底施行屆期,因此擬具這項修正草案。(記者黃宇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