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役政署買單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0日電)為減輕年滿25歲替代役男經濟負擔,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0條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役政署初估,若明年實施約需新台幣2400萬元,5000多名役男受惠。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0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未來替代役役男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將由主管機關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役政署表示,初估若明年度開始實施,所需預算大約2400萬元,預計會有5000多名替代役男受惠。

根據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籍而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未領取相關老年給付者,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而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因無現役軍人身分,不能參加軍人保險,所以年滿25歲的替代役男依規定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的薪俸每月僅新台幣6000元,而每月卻須繳納987元的國民年金保險費,有役男向內政部反映,但經向國民年金主管機關衛福部建議,將替代役男比照常備兵役免繳國民年金保費,卻未被採納。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認為,適齡役男服替代役與服兵役皆屬履行憲法上的義務,不應有差別待遇,導致額外負擔,但替代役男卻需額外投保國民年金保險,於是提出修法草案,未來由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替代役男的國民年金保費。

羅致政在臉書粉絲團上發文表示,多年來接到不少替代役男陳情,表示接受國家徵召服役,卻要自行負擔國民年金費用,實在很不合理。替代役男既沒軍保又要自繳年金費用,透過今天的修法將可改變不公平的情況,役政署也同意相關配套調整會在兩個月內完備,經過三讀過後即可順利落實。(編輯:林興盟)10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