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鏡電視質疑違法: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為釐清NCC執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設、審照、換照及營運等相關監理事項」決策過程,有無遭受政府不當介入,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調查資料,必要時可舉行聽證會。這也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後,立法院啟動調查權,首個要查的案子。鏡電視也做出聲明回應,表示本公司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無論再多的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鏡電視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

鏡電視聲明中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等四機關聲請釋憲,尚待憲法法庭審議中,惟今日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未經院會交付即逕行召開聯席委員會,以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而且黃國昌委員曾表明,將於7月12日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及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於7月3日提案終止),短時間內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

鏡電視表示,兼以鏡電視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之審查,是史上申設時間最長,受到最多不平等附款(共42項)要求之電視台,儘管有千百道枷鎖,也無法箝制鏡電視監督時政之初心,「身為新聞媒體,鏡電視將本著新聞人之天職,持續挖掘真相、打擊特權、監督政局、無畏橫逆、勇往直前』。

鏡電視強調,自申設以來,因部分初始股東之紛爭,導致少數政治人物不察誤信而受零元股東煽惑,產生今日之紛擾,本公司至表遺憾,也不斷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且業經主管機關調查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證明鏡電視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無論再多的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鏡電視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

鏡電視最後指出,鏡電視自開播以來節目內容表現優異,並受各大獎項肯定,2021年入圍5項2項得獎、2022年入圍33項17項得獎、2023年42項入圍19項得獎,開播至今已入圍80個獎項、贏得38項大獎,內容有目共睹。未來亦將秉持初衷,為打造一個優質的新聞台持續努力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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