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 柯建銘以馬王政爭為例:有得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7日將討論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大法官釋憲指出,正在司法審理的案子立法院不能調閱,他以當年「馬王政爭」、「慶富案」為例指出,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從來沒有一次有調閱結果,都是政治動作,「到時候有得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7日將討論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24日表示,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從來沒有一次有調閱結果,都是政治動作,「到時候有得吵」。(中央社資料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7日將討論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24日表示,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從來沒有一次有調閱結果,都是政治動作,「到時候有得吵」。(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邱若華等人日前質疑鏡電視爭議頻傳,11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決通過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交通委員會27日議程排定將討論「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

柯建銘上午接受媒體訪問,媒體詢問如何看待在野黨立委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他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29號解釋明定,正在司法審理中的案子,立法院不能調閱,何況是調閱民間公司,不僅與體制不合,也與憲法不合。

柯建銘表示,馬王政爭時,他曾試圖調閱前檢查總長黃世銘、前總統馬英九的通聯紀錄,但國民黨馬上聲請釋憲,後來釋憲結果是司法訴訟中的案子不能調閱,他也予以尊重,這正是大法官釋字第729號的由來。

此外,柯建銘也指出,立委黃國昌在第九屆立法院一直打慶富案議題,當時也提案要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表決結果雖通過,但違憲的調閱小組後來根本不了了之。

至於民進黨團27日是否甲級動員備戰,柯建銘表示,甲級動員與否不是特別重要,道理說清楚比較重要。

此外,針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將排審立委傅崐萁擬具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柯建銘表示,憲法明定立委有質詢、修法權,並且可審查行政部門提出的法案和預算,但不能要求增加預算。由立委提特別條例,甚至要求限期完成特別預算,這已侵犯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柯建銘指出,傅崐萁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與「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3項草案都違憲,沒什麼好討論。前立委王廷升、徐榛蔚都曾提過類似草案,現在又重演一次,他能理解傅崐萁提出草案是為選區利益,但不應違法違憲,否則中央政府總預算交由立委編列就好。

柯建銘說,25日的交通委員會最多就是詢答,草案若進入逐條討論,每一條都會保留,「真的要表決嗎」,違法違憲的草案,表決也沒有用。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