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藍白合 建請監院調查陳菊、送高涌誠去紀律委員會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兩項臨時提案,其一為建請監察院就監察院長陳菊在去年選舉期間疑為特定人輔選一事,調查有無違反「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其二則是有民眾反應監委高涌誠濫權,建請監察院將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調查有無違法。兩項提案都獲得國民黨立委支持,表決時以7票比6票通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不過朝野立委法案大體討論時都聚焦在監委高涌誠日前以35年前舊案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及過往爭議事件來回交鋒。

黃國昌提案時表示,有民眾檢舉陳菊去年12月30日赴高雄舊城教會違法為特定立委候選人輔選,陳菊辦公室先說是受邀去教會彌撒,後來證實舊城教會當天並無彌撒活動,陳菊辦公室改口當天是去探友,前後說法不一,說謊心態可議。

黃國昌還提到,高涌誠從段宜康「曲棍球案」、「卡管案」、「林智堅論文案」及近期為了35年前的「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約詢侯友宜等事件,均有政治介入疑慮,有違監委應該超出黨派、保持中立之規定,恐有失職疑慮。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高涌誠每次都為特定人士打擊異己,這才是毀憲亂政,去約詢35年前發生事件時,仍是基層警官的侯友宜,根本是東廠行為,行徑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這兩案就是針對性、選擇性、政治性提案。提案一相當清楚是針對個陳菊,陳菊當時就是要去教會訪友,這種積非成是,實在無法容忍。提案二的問題是,立委怎可針對個案去阻撓辦案?而且還是個案,監委只是行使職權,今天立委卻不准監委查案,立法院不能濫用職權,嚴肅反對這兩個提案。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表示,立法院無權要求監察院做什麼,憲法都指出監察院可獨立行使職權。像是法官判決後,也不能稱法官有何問題,只能對獨立行使職權有意見,大家應該講道理。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指出,依據規範,任何人如果認為公務員涉有違失,皆可提出檢舉,今天兩案算人民提出的檢舉案,監察院將依法定程序處理。

雙方爭論後,仍無共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宣布表決。兩案表決時,藍、綠、白立委皆在場,共有12人,票數皆為6比6平手,召委吳宗憲這時參與表決,投下贊成票,2案最後皆以7比6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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