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譴責緬甸軍政府公決案 要求延長在台緬人居留

緬甸自2月1日爆發政變以來,「援助政治犯組織」(AAPP)統計,截至4月8日,共614位平民命喪街頭,仍有2857人困在獄中,數據更包含無數青年及孩童,軍民衝突情形越演越烈。

我立法院今(4月9日)在朝野立委並無異議下,照案通過民進黨團所提公決案。公決案內容如下,

有鑑於緬甸軍方持續以武力強勢鎮壓緬甸示威抗議民眾,造成嚴重傷亡,其暴行已引起國際社會震驚、關注及譴責。中華民國為愛好民主、自由、和平的國家,無法接受緬甸軍方對平民動武及踐踏人權,爰建請立法院作成如下決議。

一、立法院支持國際社會為恢復緬甸民主、保護人權的相關決定與行動,並呼籲緬甸軍方勿以武力攻擊和平示威民眾,應以和平、理性對話的方式化解對立情勢,以及早恢復緬甸的民主政治。

二、目前在緬甸台商約數百名,中華民國政府應加強保僑護民相關作為,與在緬台商保持密切聯繫,以及時提供當地重要資訊及必要協助。

三、中華民國政府基於人道考量,在緬甸情勢緩解前,對於滯留在台的緬甸人士應視個案情形放寬在台停居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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