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開議 政院拚推70項法案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賴內閣上任後,行政立法協調會今(18)日首度召開,連同上會期產創條例、攬才專法等重大法案,行政院盼本會期推動近70項優先法法案。其中新增為稅改法案、公司法、礦業法、長照法人法、都更條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約18項,以振興經濟、智慧台灣、綠能矽島等七大施政計畫主輻,提出法規鬆綁。 賴內閣今天召開首度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過去這項會報由副院長林錫耀主持,未來由副院長施俊吉、祕書長卓榮泰聯席主持。據悉,由於上會期為推動年改法案及及前瞻建設計畫,諸多重大優先法案擱置,行政團隊決在本會期快馬加鞭推動。 知情人士透露,本會期優先重大法案,包括上會期未完成三讀約4、50項,政院新增送立法院審議約18項,二者合計彙整近70項,將配合振興經濟、智慧國家、綠能矽島、文化台灣、公益社會、幸福家園、政府效能等七大施政主軸,提出重大優先法案的推動。 振興經濟方面,上會期已提報產創條例、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設置條例,本會期新增有總預算案、稅改所得稅法修正案,公司法、都更條例、政府採購法;智慧台灣法案包括資通安全管理法,攸關新創的入出國移民法及攬才專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等;綠能矽島法案以再生能源條例,貨物稅條例及海關進口稅則為鼓勵太陽光電減稅利多;文化台灣以客家基本法、文化創意發展法為主。 公益社會法案方面,如政黨法、社會團體法、財團法人法及促轉條例、公投法,攸關年改的勞保例及軍人退撫條例,教育改革三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條例;幸福家園法案有礦業法、長照法人法、醫療法;政府效能法案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另周四(21日)行政院會將通過政府採購法修正案,擬將「政府工程或勞務採購,不宜以最低標辦理者為限」條文刪除,如此各機關可依個案特性自主判斷採用最低標或最有利標;修正案增訂要求各政府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時,應成立採購審查小組,協助決定採購策略,如此基層公務員不必揹負全部責任壓力。而工程產業最關切101條停權規定,決定要讓廠商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不會一違規立即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