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一片打詐聲 三讀多法加重刑責

【記者陳金寶/蕭文彥 台北綜合報導】為打擊詐騙,立法院會19日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對收簿集團做獨立刑事處罰規定,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行政院版草案中,對於收簿集團的刑事處罰規定,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委員會審查時,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認為此金額過低,無法產生重大嚇阻作用,應提高至10億元,也說其他相關條文存在處罰偏低情形,也要一起修,才能產生嚇阻並降低目前詐騙橫行狀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月16日舉行黨團協商後,保留條文均達成共識,罰金改為3000萬元;全案19日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規定,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的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的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的帳號,而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這5種情形為,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的方法犯之;以期約或交付對價使他人交付或提供而犯之;以強暴、脅迫、詐術、監視、控制、引誘或其他不正方法而犯之。這些狀況,未遂犯罰之。2023/05/19

立院三讀 販賣人頭帳戶最重判3年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為杜絕人頭帳戶問題,立法院會19日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給他人使用,民眾若變賣帳戶或帳號等,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27日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立委所提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列席。

蔡清祥當時提到,詐騙犯罪猖獗,造成民眾鉅額財損,而人頭帳戶是詐騙集團最重要的收受詐欺款項的犯罪工具,若無法杜絕人頭帳戶問題,將難以遏止詐騙犯罪。

這次修法重點之一,在於增訂第15條之2條文,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委員會審查時,在場立委與官員未達成共識,雖初審通過,但條文保留交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月16日舉行黨團協商,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提出修正動議,希望金融機構對人頭帳戶做一定管制,降低再犯風險,而法務部採納並提出修正版本;經朝野立委討論後,保留條文取得共識。全案19日在立法院會處理,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的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的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的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三讀條文規範,若違反上述規定,除了有警察機關的裁處告誡外,如果以「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交付、提供的帳戶或帳號合計3個以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規定裁處後,5年以內再犯」,有這3種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為有效解決人頭帳戶、帳號問題,三讀條文明定,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的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得對其已開立的帳戶、帳號,或欲開立的新帳戶、帳號,於一定期間內,暫停或限制該帳戶、帳號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或逕予關閉。

另外,鑑於實務上有收簿集團利用他人經濟困境而引誘交付、提供帳戶、帳號的情事,當警方依規定做告誡處分時,三讀條文規定,警政主管機關應會同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建立個案通報機制。2023/05/19

涉掛勾詐騙集團 陳歐珀:若有退選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19日表示,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接受涉嫌詐騙吸金的借貸媒合平台imB曾姓主嫌,所提供的屋舍、座車,無償作為競選後援會與服務處之用,顯然關係匪淺,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應該出面表達立場,並向受害人與社會大眾道歉。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重申,絕對沒有與詐騙集團掛勾,若有參與詐騙行為,退選沒問題。但他也為交友不慎鞠躬致歉。

前立委黃國昌18日指控,涉嫌詐騙吸金的借貸媒合平台imB曾姓主嫌,曾在宜蘭有1棟大樓,且曾是陳歐珀的服務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控陳歐珀長期以來接受im.B的供養,包括服務處與保母座車,陳歐珀第一時間還裝傻說不知道,令人感到可笑。

王鴻薇說,陳歐珀已經被提名參選宜蘭立委,提名陳歐珀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應該出來對此事發表看法,更應該向受害者與社會大眾道歉。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