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3黨達成共識了!新閣揆531進行施政報告 本次會期延至716

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6)日再次召集藍綠白三黨進行朝野協商,針對行政院長何時來立院進行施政報告,三黨陳述意見後,最終韓國瑜裁定在5月31日,行政院長到立院進行施政報告。至於本次會期,延長至7月16日。

<strong>立法院今日再次進行朝野協商。(圖/中天新聞)</strong>
立法院今日再次進行朝野協商。(圖/中天新聞)

新任閣揆何時報告,韓國瑜在開會時先提到,過去包括劉兆玄前院長是5月30日、林全前院長是5月31日,因此他認為5月31日是比較剛好的時間。

柯建銘表示,根據《職權行使法》規定很清楚,520以後2個禮拜內,行政院長要到立院報告,另外在3天前須提出書面報告,因此看來5月31日是最好的時間,不會太快也不會超過2個禮拜時間。

傅崐萁則認為,2週大概是一個慣例,其實6月4日算是一個很好的時間,過去也是有超過2週才進行施政報告的。傅崐萁提到,這事情就盡早定案。

隨後韓國瑜徵詢黃珊珊意見,黃則回應,「我們尊重院長裁示!」經過三黨陳述後,韓國瑜提議,倘若國民黨團沒有意見的話,那就訂在5月31日,他擔心6月4日有些溢出去了,最後在各黨團無異議下,行政院長施政報告就訂在531。

另外,針對立院延會時間要延到何時,韓國瑜也請各黨團發表意見。報告,總質詢至少要10個工作天;加上電力問題等專案報告;5月31日開議當天,院長能不能順利上台,也是變數。

<strong>國民黨團原本提議新閣揆於6月4日施政報告。(圖/中天新聞)</strong>
國民黨團原本提議新閣揆於6月4日施政報告。(圖/中天新聞)

柯建銘表示,行使憲法所規定的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例如新任NCC委員案,在程序委員會被擋,可以永遠不審嗎?不審的話,NCC委員就繼續做那個位子。另外,再過半個月的時間,新任總統會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委的人選送進來,是否一併處理,或另開臨時會。

柯建銘還說,7月底,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人人選也會送進來審查,10月底前要完成,要另行安排,或畢其功於一役,也需考量。

黃珊珊則說,延到8月的話,這會期時間太長,會影響到國會外交,建議另行安排臨時會。

傅崐萁則是建議延會到7月16日,安排食安、電力等專案報告、施政總質詢等;人事同意權則另行召開臨時會再議。

最終韓國瑜裁示,行政院長率領內閣部會成員於5月31日到立院列席,進行施政報告和備、質詢,報告完畢後隨即進入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國民黨推派3位、民進黨3位、民眾黨1位,質詢順序由民進黨、國民黨和民眾黨輪流交叉進行。

<strong>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新閣揆在5月31日進行施政報告,本次會期延至7月16日。(圖/中天新聞)</strong>
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新閣揆在5月31日進行施政報告,本次會期延至7月16日。(圖/中天新聞)

至於施政方針個人質詢登記,於5月24日至6月7日這段期間辦理登記,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其次,本次第一會期延至113年7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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