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過死刑!章瑩穎案 陪審團判被告「終身監禁」

伊利諾州聯邦法官沙迪(James Shadid)18日宣判,綁架殺害章瑩穎被告克里斯汀森(Brendt Christ ...

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女學者章瑩穎的被告克里斯汀森(Brendt Chirstensen),18日經陪審團決定判處終身監禁,從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失蹤至今,歷經長達768天的調查、審判,期間引起美中兩國無數民眾關注,至此全案告一段落。

➤➤➤ 章案宣判 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希望留學生平安求學

法官唸出陪審團討論結果後,被告與主要辯護律師波拉克緊緊相擁,被告父母情緒也顯得激動。而坐在聆審席第一排的章瑩穎父母、弟弟及男友靜坐無語,待法庭內旁聽人士陸續起身,都仍呆坐在位置上。

18日上午9時,由七名男性及五名女性組成的陪審團繼續17日下午未完成的量刑閉門會議,最終因陪審團無法一致達成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協議,10人支持判死,2人堅持終身監禁,依規定對被告處以無期徒刑,法官沙迪將在伊州時間下午4時正式宣讀上訴判決。

➤➤➤章瑩穎案最後一刻 檢方:767天漫長等待 正義須伸張 被告須判死

根據聯邦法官沙迪(James Shadid)17日向陪審團說明的判決參考因素,包括判死的「法定加重原因」(statutory aggravation factors)、「非法定加重原因」(non-statutory aggravation factors),還有判處無期的「減輕因素」(mitigating factors)。

他說,陪審員在考慮量刑時,首先必須同意檢方說法,那就是克里斯汀森故意殺害了章瑩穎,這些原因包括「章瑩穎的死亡是因為綁架造成」、「克里斯汀森以令人髮指、殘忍或邪惡的方式犯下罪刑」,「被告經過周密計畫和預謀犯罪」。

此外,陪審團也可在「非法定加重因素」方面進行評估,這些因素包括「受害者的脆弱」、「克里斯汀森未來的危險性」、「被告缺乏悔意」、「被告曾阻礙辦案」。

此外,沙迪也逐一唸出辯方所提49項不應判死的「減輕因素」,包括被告母親有焦慮症、長期酗酒,且家族成員有心理疾病病史,被告給予妹妹情緒支持,被告腦部受傷,有失眠、憂鬱、焦慮及酗酒、用藥問題,被告如判死刑,其父母將會很傷心,被告多次尋求心理諮商協助,但卻沒有獲得適當處理等。

伊利諾州上次執行死刑時間為1999年,遭處決的罪犯為惡名昭彰「開膛四人組」(Ripper Crew)邪教組織中的殺人魔安德魯·科科拉萊斯( Thomas Kokoraleis),從1981年年底開始,伊州警方接二連三發現更多的被切割或肢解女性屍體,總共17具,這些屍體除了遭受肢解外,左乳均被切掉取走,警方循線調查,最終將安德魯在內的四名嫌犯逮捕。

伊州是在2011年廢除死刑,不過,如果犯罪行為屬於聯邦罪,則仍將可由陪審團匿名投票判處死刑。

webkitallowfullscreen mozallowfullscreen allowfullscreen

16:38刊出 19:27更新

延伸閱讀:
供出棄屍點「不保證找到遺體」 章瑩穎家人難接受
第一次!章母與被告母見面 擁抱未交談
章瑩穎案╱只要1陪審員不同意判死 被告則將處終身監禁

點我看更多《章瑩穎綁架案》相關報導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女子離奇染噬肉菌 幸運保命未截肢
「滾回祖國」波及趙小蘭? 麥康諾:慶幸她不願回台
F-35神出鬼沒 伊朗芒刺在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