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換尿布遭「打腿、扯褲」 托嬰中心重罰33萬

林口一家托嬰中心,被家長投訴爆料,疑似因為2歲男童不配合換尿布,不僅執行長用力幫他翻身,甚至監視器畫面還看到,她打了小孩大腿四下,直到男童回家說出,「會被執行長用褲子丟」,才讓事件曝光。社會局5月初派員前往稽查,總計開罰33萬元,並且要求這名執行長,3年內不得再任職。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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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執行長要幫小朋友換尿布,地點不是在尿布台,而是直接在地上,但下面畫面家長更看不下去,控訴小孩被用力翻身過後,接著被強扯下褲子,執行長把尿布脫下來包成一圈後,瞄準旁邊櫃子砸,緊接著要穿上尿布,疑似小孩不願配合,家長控訴執行長竟然用手,用力打了大腿4下,完全是粗魯的換尿布過程。

投訴家長:「我們看她(執行長)打了小孩四下,那我們詢問她,她說那個不是打,那個叫拍,不是直接這樣子把自己的情緒發洩在小孩子的身上,而且小孩子才兩歲,任何一個家長,都會捨不得自己的小孩被這樣對待。」

事情就發生在4月底,家長會發現都是因為,小朋友說了這番話,做家長的聽了察覺到不對勁。

投訴家長:「他(小孩)是說他在學校的部分,有被執行長兇,有被執行長用褲子丟,(現在)走過那個(去學校)路線的時候,小朋友就會開始會有點哭,他就會說我不要走這裡,我不要去那間學校。」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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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4月底已經看過監視器,5/2社會局接獲通報派員稽查,業者卻說5月前的畫面,廠商報修沒辦法給,因此開罰12萬元,同時判定執行長不當行為開罰15萬,另外管理不周罰6萬元,再加取消準公托資格,社會局已累計開罰33萬元。

新北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依據兒少權法第97條,予以裁處15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且該人員三年不得至托嬰中心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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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前往托嬰中心,對方緊急拉下鐵門,後續再致電只回應都在處理中不便多說,只是托嬰中心外,還寫下如家的安全陪伴、細緻照料、視如己出的標語,對比已在小孩心中產生的陰影,看起來格外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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