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埔頂二路附近惡臭 環保局開罰業者並列管


民眾反映竹市埔頂二路至慈雲路口附近水溝惡臭,經環保局多次勘查後,查獲附近餐飲業之化糞池,產生異味影響附近環境,已開罰業者並持續督促其進行改善作業。環保局7日前往場勘,現階段異味已有明顯改善,將持續不定期追蹤該區域異味情形。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去年11月中陸續接獲民眾、里長及議員反映埔頂二路至慈雲路口附近水溝,不定期會有水肥異味情形,現場勘查後,發現疑似為埔頂二路附近餐飲業之化糞池,因水肥產生量大,且抽洗頻率不足,導致產生異味。12月上旬現場稽查確認為餐飲業者所設置之化糞池因功能不彰,造成污染物排出影響水溝環境衛生,立即要求業者完成水肥清除,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業者。

召集業者工務處及環保局現場會勘。

江盛任局長表示,環保局秉持守護環境精神,今年1及2月持續追蹤該區域異味改善情形,於 1月31日會同工務處下水道科及業者,建議相關改善方式,並要求業者每日定期沖水,將污水異味濃度稀釋,減少污水發酵及異味問題。

環保局補充,業者已於2月1日完成相關改善作業,經現場確認水溝內異味已有明顯改善,建議業者後續可設置高壓清洗機定期自主清溝,以期能進一步減少水溝異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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