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至10/13受理申請

勞動部補助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0月13日截止。(記者曾芳蘭翻攝)
勞動部補助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0月13日截止。(記者曾芳蘭翻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的負擔,勞動部補助一百一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十月十三日截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提醒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於線上申請,善用政府的協助資源,減輕經濟壓力,讓子女能夠安心就學。

勞工處表示,政府開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標準為私立高中職六千元、公立高中職四千元、私立大專二萬四千元及公立大專一萬三千六百元。申請人若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二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百分之二十;同時符合者,以加給百分之二十為限。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市民,請務必備妥相關申請書表,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勞工處長黃錦源說明,申請人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今年十月十三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本人及其配偶一百一十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且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並符合下述二項條件之一者:

(一)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非自願離職,至一百一十二年十月十三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一百一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二)於一百一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一百一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至一百一十二年十月十二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三個月者。

勞工處也提醒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補助申請截止日為十月十三日,建議使用自然人憑證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紙本則以郵戳為憑,可至該申請系統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勞工處(龍山西路九十九號二樓)、就業服務中心(光華東街五十六號)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請洽詢專線勞動部一九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