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教大前校長遭判刑 學生喊解聘

中國時報【徐養齡╱竹市報導】 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陳惠邦,遭舉發在任內侵占獎學金公款217萬元,日前一審遭判刑2年,緩刑2年,由於陳在清大、竹教大併校後仍任校長諮議及教授,清大學生議會要求校方予以解聘,陳24日則發聲明道歉,但未表態要主動離職。 陳惠邦在聲明中坦承因行政疏失而誤觸法條,也願就財務處理疏失,誤觸刑責部分認罪協商,以換取自省機會。因所處罪罰未違反教師法14條及與教師專業、師德有關事項,希望未來仍有機會秉持教育專業為社會服務。 清大學生議會則指出,對學生而言,校長、教授侵占校友捐款、交流與研修經費,無疑是最糟糕的身教。為端正學術界的誠信作風,校方應循相關法令啟動程序,解聘陳惠邦教授,並解除其校長特別諮議及其他校內職務。 陳惠邦抱屈說,侵占基金會基金部分,他在財務處理中對於所有領出的基金均悉數補回。但檢方未能檢視補回金額,僅以領出金額認定侵占,他雖確有便宜行事的疏忽,但無侵占意圖,多年來為基金會及獎學金募款90萬、捐款30餘萬可做為證明。 清大人事室主任王淑芬表示,校方本周一收到法院判決結果,因確定遭判刑,陳惠邦兼任校長諮議一職自動解除,當初聘雇擔任校長諮議,是因為清大對南大校區(原竹教大)不如陳熟悉,因此給予榮譽頭銜,但並非編制內行政職。 陳惠邦另在清大擔任師培中心教授,屬校內教職,校方將擇日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第14條進行評議,若經認定有違教師法,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適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