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富男出軌想休妻 遭喜宴紅包打臉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在竹科大廠擔任主管的陳姓男子指控,林姓妻子在25年前持結婚證書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事實上2人並未舉行公開儀式,也無2人以上證人,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訴訟;妻子則舉證反駁,表示婚後陪同丈夫前往英國留學,照顧他的生活起居,讓丈夫能專心攻讀博士與工作,並還拿出當時親友致贈的紅包袋,新竹地院據此確信當時有超過2名以上之證人,因此將丈夫告訴駁回。
▲竹科一名高階主管提「婚姻無效」訴訟,遭妻子拿出賓客包的紅包袋打臉。(示意圖/記者陳怡靜攝)
陳男原本是在竹科大廠擔任工程師,婚後飛往英國攻讀博士,妻子為此將工作辭掉,一同飛往英國照顧丈夫的生活起居,陳男學成歸國後擔任公司高階主管職位,擁有上千張股票,市值逾億元,但沒想到陳男有了小三後開始嫌棄元配,甚至為了不讓妻子離婚後將財產分走,竟稱當年沒辦婚宴為由訴請婚姻無效。
陳男指控,民法第982條修正前,明文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2人以上證人才算數,而他雖與妻子25年前在新竹市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領有結婚證書,但事實上並未舉行公開儀式,也沒有2人以上證人,連結婚證書上證人的簽名、印文皆由女方填寫,因此請求法院確認婚姻不存在。
不過林妻反駁表示,兩人登記結婚後,她還曾親手製作喜糖分送鄰居、同事,母親也在家公開宴請親友,當天赴宴賓客還有包紅包做為結婚賀喜,因她認為「一份紅包一世情」,就將紅包袋收起來珍藏至今,足以證明雙方結婚確有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有2個以上證人,婚姻關係應屬成立。
法官認為,陳男受有高等教育,當年與林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不可能自己不知道,且據林女提供的紅包袋上載有「新婚誌慶」、「永結同心」、「百年好合」等祝賀結婚之語,足以確認當天賓客確實知道是雙方結為夫妻宴客可見到場見證者已逾兩人,兩人的婚姻符合民法修正前要件,具有效力,因此判決駁回陳男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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