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住宅補貼受理至8/31

110年度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第一波八月二日開始受理直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上三項目新竹縣第一波被核定名額分別為933戶、60戶、30戶,租屋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一年最多六萬元。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縣府也推出相關懶人包,呼籲符合條件民眾利用線上或郵寄申請。

產發處表示,今年租金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3萬970元,放寬為3萬3,220元,凡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且已結婚者,都可向租屋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須家庭成員所得及財產均應低於下列金額,每人每月平均所得3萬3220元,每人動產限額22萬5000元,家庭不動產限額530萬元。

產發處說明,租金補貼期間為1年12期,新竹縣依照分級補貼,第1級最高補貼5000元,需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第2級最高補貼4000元,為非屬第1級及第3級條件者;第3級最高2400元,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貸款額度最高210萬元。修繕額度最高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