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汰購電動機車 最高補助1.53萬元

目前新竹縣老舊機車有6萬7千多輛,縣府環保局配合環保署汰舊補助政策,日前公告「111年度新竹縣機車汰舊及低汙染車輛補助辦法」,新竹縣民新購電動機車有加碼補助,汰舊加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領取1萬4300元,低收入戶最高可領1萬5300元補助,無購新車只淘汰老舊機車也有補助。

環保局表示,2007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機車,排放空氣汙染物較多,老舊也經常維修,縣府編列200萬元辦理汰舊機車,竹科管理局也呼應汰舊政策,提供300萬元加碼補助金。

民眾若單純辦理淘汰老舊機車,可領到1000元補助金,低收入戶則有2000元,民眾另可上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申請中央每輛2300元汰舊補助。

民眾若是新購電動車,可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每輛7000元補助,縣府同時編列320萬元,補助購買重型電動機車每輛4000元,輕、小型電動機車每輛2000元。

環保局指出,111年度汰舊換購低汙染車輛補助施行期間,從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象為新竹縣民,補助期限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申請機車汰舊補助者,須在期限內完成車輛報廢或回收,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補助者,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並要在2023年1月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補助。

環保局長朱振群表示,新竹縣目前正研究加發溫室氣體減量獎勵金,補助對象同樣是老舊機車淘汰後換購電動機車者,這項獎勵目前送核中,未來將由環保署統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