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議員向露營業者索賄 法官貪污罪名重判9年徒刑

竹縣議員向露營業者索賄,依貪污罪判刑9年遞奪公權5年。(圖:資料照)
竹縣議員向露營業者索賄,依貪污罪判刑9年遞奪公權5年。(圖:資料照)

新竹縣五峰鄉山地原住民張姓議員,在得知鄉內5名露營區業者,想要施作聯外道路等工程,竟向露營業者索賄54萬元。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5次都是張姓議員主動索賄,甚至還要求業者提高金額,法官也痛批手段惡劣,法官一審依貪污罪名判處張姓議員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沒入。但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2022年8月五峰鄉山地原住民張姓議員為爭取連任,需錢孔急以支應選舉開銷。在得知鄉內5名露營區業者有施作道路,或邊坡工程需求,於是聲稱握有向縣府建議施作相關工程的影響力,向5名露營業者索賄,5名業者共支付54萬6千元給張姓議員。

張姓議員庭訊時則向法官供稱,這些工程並非縣政府預算,屬於原委會職權,與議員職務無關,業者交付的款項都是幫助他選舉及五峰鄉公所舉辦跨年晚會,與工程並無對價關係,擔任議員期間為五峰鄉或天湖部落爭取很多建設,本案亦受到民眾陳情迫切需要改善道路,只是剛好與募集選舉經費期間重疊,但爭取建設與募集選舉經費實屬二事。

不過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張姓議員五次收受賄賂犯行,均係主動要求賄賂,甚至認為賄賂金額太低要求提高金額,並於短時間內多次犯案,可認其犯罪手段惡劣,因而判處重刑,但全案仍可上訴。5名業者則依交付賄賂罪各判處2到3個月不等徒刑,均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