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 鳳山溪又汙染 民代籲提高檢舉獎金

新竹縣關西鎮鳳山溪又被汙染!有民眾4日清明節發現渡船頭橋附近鳳山溪的水面出現油汙,環保局派員取樣,因油汙量不多,研判可能是含油汙的生活廢水,很難追查來源。縣議員蔡蕥鍹指新竹縣水汙染事件頻傳,已提案請縣府研議提高水汙染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找出汙染源。

關西鎮民代表詹羅燈4日接獲民眾通報,指渡船頭鳳山溪面出現油汙,他到現場看起來像是機油,雖然量不多,地點也在關西自來水場取水口下游,不影響自來水取水,但嚴重破壞環境,民眾也相當擔心,通報環保局追查汙染源,並請關西鎮公所清潔隊清除。

縣府環保局長蕭宏杰說,4日下午接獲關西鎮渡船頭鳳山溪有油汙情形,即派員會同鎮代詹羅燈等人稽查,發現溪面浮有一層浮油,取水檢測得pH7.72、水溫27.6度,COD試劑無明顯異常,無揮發性異味。巡查鳳山溪上下游及淨水場附近,均未發現油汙來源,取水檢驗的水質屬於正常,溪面浮油有可能是含油汙的生活廢水,很難追查來源。

縣議員蔡蕥鍹說,新竹縣水汙染事件層出不窮,她發現「新竹縣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要求檢舉要成案需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但民眾擔心有個資外洩疑慮,1月在臨時會提案請縣府研議加發水汙染檢舉獎金,提高民眾檢舉意願。

蕭宏杰表示,新竹縣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明定,檢舉人要留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並且一定要提供汙染相關事證,匿名或虛偽姓名、以言詞或電話檢舉及拒絕製作紀錄等,依規並不能核發獎金。

蕭宏杰說,水汙染檢舉及獎勵辦法是依據裁罰當事人汙染程度罰鍰金額的5%到10%,做為檢舉人的獎金,汙染嚴重則能獲得罰鍰金額高達20%獎勵,過去有檢舉人領過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