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列為首個關注化學物質 違法使用致死最重無期徒刑

環保署今天(30日)宣布,正式將「笑氣」公告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未來從進口、製造到販售,都必須取得核可;而民眾若違法持有或販售笑氣,將會開罰,致人於死者,最重處無期徒刑或併科千萬元罰金。

「笑氣」(一氧化二氮)主要用於食品、醫療或工業用途,但近幾年「笑氣」遭不肖人士透過網購平臺違法販售,流入青少年市場。醫學界警告,吸食笑氣可能影響神經與血液系統,造成噁心、嘔吐,甚至影響腦部發展,因此,環保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法」,正式將笑氣列為第一個專注化學物質,列入管制。

過去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笑氣,沒有特別的法令管理,查獲非法販售也無法可罰,環保署化學局局長謝燕儒指出,列入管制後,從製造到販售各環節業者都必須取得相關許可,且必須要清楚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逐日逐筆網路記錄、按月申報、依規定添加二氧化硫,並禁止網路交易。

謝燕儒表示,未來若查獲地下工廠違法製作、網購業者或夜店違法販賣、民眾非法持有,將可依毒管法或刑法開罰。平臺業者違法可處6萬到30萬元,無照製造、運作或業者申報不實,可罰3萬到30萬元罰鍰,甚至可勒令停業,至於使用笑氣致人於死、導致重傷危害健康致病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千萬元。

化學局提醒,除了一般業者之外,政府及學術單位如研究機構的實驗室,使用笑氣進行試驗、教育等,也必須向地方環保局申請核可文件。

謝燕儒指出,化學局將聯合衛福部、經濟部與警政單位啟動第一波聯合稽查,針對重點廠商或非法製造販售者,加強取締,以確保笑氣不再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