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代標靶藥 治抗藥性肺腺癌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一名 72歲男性 2年前確診罹患肺腺癌第四期,合併肋膜積水及多處骨轉移,當時經過第一代標靶藥物治療,症狀明顯改善,但治療約 1年後,腫瘤指數又飆升,檢查後才發現腫瘤細胞產生抗藥性突變。接受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後,腫瘤指數才明顯下降,骨轉移病灶也改善。
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葉人華表示,國內肺癌病人以肺腺癌較多,大部分病人確診時多屬晚期。早期肺癌病人可以手術治療或放射治療作為治療方式,晚期肺癌治療則以藥物治療為主。
他指出,晚期肺腺癌病人若合併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基因突變者,藥物治療部分可以考慮使用標靶藥物治療。針對此類型患者,透過第一代及第二代標靶治療後,能有約 7成的治療反應率。
不過,葉人華說,部分患者使用這些標靶藥物約 1年左右,可能會出現抗藥性,其中,有 5成是因為腫瘤基因內出現 T790M基因變異,使第一、二代標靶藥無效,讓病情再度惡化。這些出現抗藥性的患者,以往可能只有透過化療、忍受副作用一途。
所幸,近年出現第三代的標靶藥物,可治療這種抗藥基因突變的腫瘤。葉人華說,在近年的臨床試驗中發現,相較於化療藥物,第三代標靶能有更長的無惡化存活期(約 1年),且副作用較低,可說是這些產生抗藥性癌友的一大福音。
他也提醒,早期發現、按時治療、定期追蹤,是癌症治療的不二法門。且透過醫病間不斷溝通,配合現代科技,才能更好的療效及更佳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