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6年!立院挑燈夜戰礦業法 三讀通過刪除「霸王條款」

歷經兩次失敗後,立法院26日深夜三讀《礦業法》修法,刪除採礦不需地主同意就能在私人土地開挖、申請展延原則核准等「霸王條款」,並重新定義礦業用地、舊礦場補辦環評、跨部會查核機制、補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指引及回饋機制等,在法令上終於不再獨厚採礦業者。

此次《礦業法》修法重點,包含刪除採礦不需地主同意、業者申請展延主管機關就須原則核准的「霸王條款」,並刪除礦業權者租用私有土地租金上限,以及刪除礦業權者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得先行使用土地的規定。

修法要求申請設定探礦權應檢具探礦構想書圖及礦場環境維護計畫,包含敘明水土保持、礦場安全措施、礦害預防及主管機關規定及礦場關閉計畫,也應再敘明申請採取量及經濟效益評估;且特定地域申請不予核准,在環境敏感地區內依其劃設法令,應徵得該管機關同意而未同意,也明定國家公園區域不得採礦。

此外,未曾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且大於2公頃的原核定礦業用地,如近5年內年平均生產量在5萬公噸以上,或位於保安林或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自修正條文施行日起算3年內進行環評;近5年內年平均生產量未達5萬公噸,且非位於保安林或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自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算5年內進行環評。

三讀條文更規範,針對礦場位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公有土地者,新申請礦業用地時,要求礦業權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辦理諮商同意;既有礦業用地未曾辦理原民諮商同意者,要求一次性辦理諮商同意,如未辦理將廢止礦業用地,未獲同意或過程延宕者則要求停工。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2017年3月,經濟部以3.5個月快速核准亞泥新城山礦場展延20年,6月電影「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不幸逝世,引發25萬人連署要求礦業改革,近萬人上街遊行訴求修改《礦業法》,蔡英文總統也於看見齊柏林紀念展上公開承諾修改《礦業法》。

然而,歷經第九屆立法院中的多次討論,卻在行政院長換人後,政院版重新大調整,並在2019年底因無法達成共識且法案屆期不連續後歸零。之後歷經亞泥新城山礦場案的礦業權展限無效判決確定,經濟部終於在2022年5月提出《礦業法》政院版草案。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感謝國人與民間團體對礦業法修法的高度關注與堅持不懈,正是他們的永不放棄,成為時代力量與其他所有一同努力的委員在修法時最強大的底氣,才能在第七會期的最後一刻,完成《礦業法》修法這重大且艱鉅的任務。

陳椒華續指,而6月10日正是令人敬佩的齊柏林逝世六週年的日子,過去是齊柏林導演帶著我們看見台灣的美麗與哀愁,讓我們知道台灣的山林被怪手與推土機任意挖掘、崩壞,引來更多重視,將《礦業法》修法的成果獻給齊導,感謝齊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