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爸爸回家」未申請許可 文化部:不得發行

(中央社台北2日電)童書「等爸爸回家」遭指有中國大外宣內容,引起爭議。文化部今天表示,此書未依規定申請許可就發行,已發函該公司即刻起不得發行此書,也呼籲出版業者在兩岸出版交流時應慎選內容。

童書「等爸爸回家」被質疑有配合中國大外宣內容,引發爭議,此書由華品文創出版公司發行,日前台中市及新北市多處圖書館陸續將此書下架。

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等爸爸回家」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文化部已發函該公司即刻起不得發行。

文化部指出,近日中國出版的「等爸爸回家」一書,因業者並未向文化部申請許可,就在台灣發行,文化部因此發函該公司,依規定應自即刻起不得在台灣發行,業者也表示,已通知通路進行全面回收作業。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向來尊重出版以及發行自由,但依據陸委會主管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文化部訂有「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大陸許可辦法)」。

依照「大陸許可辦法」第8、9條規定,如重製發行為正體中文,業者應於發行前,檢具相關文件(含申請表、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授權書及規費繳費證明)及大陸簡體字樣書,主動向文化部提出申請許可,文化部據以審查申請資格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不過,「等爸爸回家」一書並未依照規定申請許可,因此文化部認定此書即刻起不得在台灣發行。

文化部呼籲,業者在兩岸出版交流時應慎選內容,並應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未來文化部將協同出版公協會加強宣導,也將研議強化稽核機制。(編輯:張雅淨)10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