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論文抄襲案 教部:回歸台大 由校方自行擺平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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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涉及論文抄襲爭議案,教育部今(26)日傍晚召開學術倫理審議會工作小組召集人會議,會中針對「學術成果範疇」作出三項決議,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管中閔的學倫爭議案將回歸到台大或各學術領域的同儕認定,直白地說,管案涉及的抄襲爭議不管是依照原本的學倫會或其他方式進行認定,都必須由台大自行處理與擺平爭議,至於如何擺平爭議?李彥議沒有直接明說,很顯然必須透過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解決爭議。

李彥儀表示,今天傍晚的學審會工作小組會議,有七位召集人出席,會中教育部徵詢了七位召集人的意見後達成三項共識:(1)有關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是否屬於學術成果,仍宜以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並可供外界公開查詢,可界定為學術成果。(2)至於非屬上述範疇之研討會論文,應回歸各校或各學術領域之同儕認定。(3)學術審議委員們建議教育部未來學術倫理辦公室成立之後,可徵詢各學術領域之同儕看,建立可供各校參考的學術成果認定標準。

至於,台大準校長遭立委爆料與暨南國際大學教授陳建良2017年在中研院研討會共同發表的論文,涉及抄襲暨南大學學生碩士論文,為此台大召開了學術倫理委員會,並作成不予立案調查結論,台大校方隨即將結果提交給教育部人事處,反而引起學界更多質疑與爭論部分;李彥儀表示,管案依照徵詢學審會七位召集人的意見後,將尊重召集人的意見,回歸到台大自行處理,也尊重台大的處理。

李彥儀表示,教育部將不會再行文給台大,至於台大要如何解決或平息內部的爭議?是採學倫會原結論,或者經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作成決議,教育部完全尊重,也就是全案要由台大自行認定與解決爭議。

台大研發長李芳仁今天晚間聽到教育部學審會作成決議:「管中閔涉及論文抄襲爭議案回歸台大認定」後,一臉苦笑說:「那是不是二次出去的公文位階都不夠高,要走校務會議?」媒體問:「教育部的態度就是要回歸台大認定,由台大擺平校內爭議」,李芳仁反問:「我們怎麼擺平?我真的不知道…」媒體說:「教育部已表示不再發公文了…」,李芳仁回::「不來公文了喔~哇塞,我們參考吧!」李芳仁說:「從媒體上看到臨時校務會議有叫我們去報告,要我們去提報告就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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