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仁健觀點》高虹安為何讓新竹市政府裡也有「小兔」?

高虹安(左)市府發言人施淑婷(右)將接民政處長,遭爆老公顏仕昂是建商。   圖:取自Sweety施淑婷 新竹市府發言人臉書
高虹安(左)市府發言人施淑婷(右)將接民政處長,遭爆老公顏仕昂是建商。 圖:取自Sweety施淑婷 新竹市府發言人臉書

[Newtalk新聞] 台灣真是個典型的「雙標」平行社會,這個黨的縣市長在公開場合與建商合照同框,就被說成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官商勾結。那個黨的縣市長卻堂而皇之的接受「建商友人」提供的百萬豪車,甚至搬進千萬豪宅,唾面自乾的毫不避嫌。

2023年9月6日《三立新聞網》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高虹安被爆「5輛名車」跑行程!被酸「8人大轎抬娘娘出巡」 車主曝光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出訪日本姐妹市,臨行前頒布人事令引發軒然大波,沒想到人在國外的她,又被民進黨籍市議員楊玲宜爆料,高虹安平常除了搭保母車跑公務行程,私下更有多台高級私家車輪流接送,這4台車的車主也隨之曝光,楊玲宜喊話『大家應該要好好監督這件事』。

楊玲宜質疑,高虹安跑公務行程其實有5部座車輪流接送,其中一台包括市府為了配合她,給了一台公務車,是Alphard,也是造價不便宜,但卻放著公務車不用。

楊玲宜說,自己就曾經親眼目睹高虹安在跑公務行程時,從一台黑色保時捷上下車,後來據她了解,保時捷的車主是新竹縣前議長張碧琴弟媳張文錦的座車,質疑『張碧琴的丈夫是開建設公司,高虹安和建設公司是否有什麼連結,認為高虹安要解釋清楚。』……

除此之外,楊玲宜再批,新竹市有多少行程,『什麼樣的行程讓她這麼保密,要輪流五部車接送』,就像八人大轎扛著出巡,突顯高虹安生活奢侈、奢華。

楊玲宜強調,雖然輪流街接送的座車中有幾部是部屬提供,但是『發言人(施淑婷)特別提供的幾部座車,據說還有BMW和特斯拉供高虹安使用』;楊玲宜也質疑『施淑婷被提升為民政處長,是不是也因為巴結市長』,呼籲大家應該要好好監督這件事。

對於楊玲宜的指控,新竹市政府今(6日)再次回應,市長前往行程時會和同行秘書或人員共乘,也會搭乘Toyota、Suzuki等車種,並非如報導所稱之百萬名車接送。

發言人施淑婷也澄清,市府秘書以非公務車陪同市長執行週末行程,高虹安名下並沒有登記任何車輛,本次的人事異動,會是以活化團隊、穩健市政為考量,兩者之間並無關聯,外界不要以揣測的訊息作惡意連想。」

高虹安與施淑婷到底誰有問題?

雖然高虹安在新聞曝光後,也透過市府發言人施淑婷「澄清」,高虹安名下並沒有登記任何車輛,但這樣的解釋就非常荒謬。不是高虹安有問題,就是發言人施淑婷有問題,但更大可能應該是這兩個人都有問題。

首先,高虹安是新竹市長,新竹市政府也配有首長配車及駕駛,即使下午五點之後仍有其他行程,首長配車及駕駛也可以報加班,甚至可以用計程車收據說明後報帳。

但高虹安卻不用合法的公務車與駕駛,反而是完全不避嫌的「接受友人提供車輛駕駛節省市政府資源」,這麼高調的離譜行徑,究竟所為何來?

其次,依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除符合一定要件如公務禮儀或習俗,且禮物利益金額甚小之外,公務員不得接受「饋贈」。如接受無利害關係者饋贈,超過一定額度,也需要向政風單位申報。

高虹安若真如新聞報導所述,接受「建商友人」長期提供座車和駕駛接送服務,即使「建商友人」與政府核發建照之間並無利害關係,接受「饋贈」的座車和駕駛接送也明顯超額。高虹安在被新聞踢爆前若沒有申報,也是於法不合吧?

最後,根據媒體報導,高虹安接受提供座車和接送服務的來源之一,就是從政之前只有做過電子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師,去年參選新竹市議員落敗,隨即就被高虹安拔擢到市府擔任發言人,8個月之後就升任月薪11萬的民政處長施淑婷。

雖然這位新手民政處長否認提供座車和駕駛接送服務,與個人升職之間有任何「對價關係」;但施淑婷的學經歷能否勝任月新11萬的民政處長一職,這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吧?

高虹安能跟吳成典一樣「幸運」嗎?

其實這次高虹安爆發的座車問題,就是去年立委助理費問題的翻版。2022年縣市長選舉投票日前2周,11月14日下午高虹安就親上火線,舉行公開記者會,針對國民黨候選人林耕仁爆料,以及之後《鏡周刊》《上報》等媒體報導,有關高虹安立院辦公室助理費風波、低薪高報還要求上繳差額,11個月就詐領費60萬等問題提出「澄清」。

高虹安在記者會上,除一概否認自己有貪瀆行為之外,並舉前金門縣新黨立委吳成典涉貪被判無罪的案例,來為自己脫罪。但高虹安卻始終搞不清狀況,跟吳成典一併被起訴的助理,除了妻子,就是當地鄉親,更是死忠的樁腳。他們一起經歷多次選戰,「革命感情」濃厚到即使檢察官隔離偵訊,大家仍會堅定的「在同一條船上」。

但高虹安跟這些助理之間,早就離心離德;如今台北地檢署起訴高虹安後,也正如本魯所料,除1名助理之外,其餘供詞都對高虹安不利。因為高虹安是不分區立委,她不必設服務處,不用跑紅白帖,也沒有死忠的樁腳。編制8人的國會辦公室,她的助理2年8個月內,來來去去加起來竟然多達30人,平均在職時間不到1年,真的是鐵打的營房,流水的兵。

高虹安的助理不是鄉親,不是樁腳,只是素不相識,花錢聘來的「辛勞」而已。偏偏高虹安又對自己超大方,對助理卻超小器。平常講到郭董宣董等有錢人是一副嘴臉,面對下屬又是另一副嘴臉。公積金拿來洗的應該不會是助理的頭吧?雙眼皮貼、抱枕、頭痛藥、生理用品……也都不可能是助理在用的吧?

有了「小兔帳本」還需「污點證人」嗎?

根據起訴書所載,高虹安擔任立委後,聘任陳奐宇為委員辦公室主任、黃惠玟(小兔)為辦公室行政主任,負責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資等業務、陳昱愷為辦公室法務主任、王郁文(台大13妹的公衛文)為辦公室公關主任。

這5位被告都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除了高虹安以外,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皆獲檢方建請法官酌減其刑,並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給予緩刑宣告,只有「公衛文」王郁文沒有。

因為根據起訴書所載,陳奐宇、黃惠玟(小兔)及陳昱愷3名被告對於犯罪事實皆坦承不諱,僅王郁文辯稱她沒有詐領加班費。不過檢方認為王郁文(公衛文)雖然辯稱是「自願捐款」,但並非實際上網填載申報加班之人,因此「自願捐款」說法難認與事實相符,即使並未拿到錢,仍被依法起訴,且未獲檢方建請法官酌減其刑。

很多鄉民以為陳奐宇、黃惠玟(小兔)及陳昱愷3名被告,被檢方建請法官酌減其刑,就是俗稱的「污點證人」,但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污點證人適用《證人保護法》規定,可能連起訴都不用,即使起訴至少也可以免刑。

根據起訴書內容,陳奐宇、黃惠玟(小兔)及陳昱愷3名被告,在偵查中皆坦承犯行、提供事證,「有利於檢查官追查犯罪」,檢察官因此才在起訴書內,建請法官對他們三人從輕量刑,且給予緩刑。

至於陳奐宇、黃惠玟(小兔)及陳昱愷3名被告,為何不能成為「污點證人」?或許是因為「小兔帳本」早已在檢方偵辦前就被媒體公布了。罪證確鑿下,物證已全,人證就相形之下不那麼重要了吧?

在高虹安貪瀆助理加班費一案中,最重要的物證就是「小兔帳本」。高虹安的人格特質與柯文哲一樣,就是除了內圍親信,對其他下屬太刻薄,所以在立委任內,助理除公衛文一人,其他都「跳船求生」了。到新竹市府仍維持原來的作風,男友閨密等都霸佔市府停車格,新竹市府不出幾個「小兔」才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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