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丨4.22禁用即棄餐具 馬上看清9大即棄塑膠餐具種類 違例罰款$2,000!

管制即棄塑膠丨4.22禁用即棄餐具 馬上看清9大即棄塑膠餐具種類 違例罰款$2,000!
管制即棄塑膠丨4.22禁用即棄餐具 馬上看清9大即棄塑膠餐具種類 違例罰款$2,000!

由4月22日起,本港實施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9類即棄塑膠餐具,同時亦會禁止市面銷售及供應棉花棒、膠牙籤、雨傘袋等即棄塑膠產品。要為「走塑」措施做好準備,就要留意以下管制詳情。

管制即棄膠餐具-管制即棄膠餐具計劃-禁止使用即棄塑膠餐具-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
九類納入管制的即棄膠餐具

兩大階段實施日期

  • 首階段實施日期:4月22日

  • 第二階段實施日期:暫定為2025年,取決於有關種類的非塑膠或可重用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

4.22第一階段管制措施

第一階段起,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碟、進食用具,將禁止銷售,而餐飲處所亦禁止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即棄塑膠製成的杯、杯蓋、食物容器(如碗和盒)及食物容器蓋,當局將禁止餐飲處所提供予堂食和外賣顧客。

在其他塑膠產品方面,第一階段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

  • 棉花棒

  • 氣球棒

  • 充氣打氣棒

  • 熒光棒

  • 派對帽

  •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 雨傘袋

  • 食物膠籤

  • 膠牙籤

禁止免費供應:

  • 酒店和賓館的即棄洗漱梳妝用品

  • 酒店和賓館房間內的即棄膠樽裝水

  • 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

  • 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

禁止製造、銷售和供應:

  •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第二階段管制措施

在第二階段,條例將全面落實所有即棄塑膠餐具的管制,即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碟、杯、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以及包括叉、刀、匙的進食用具均禁止銷售,餐飲處所亦禁止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同時,第二階段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多環膠圈套、枱布、牙線棒,以及禁止免費供應耳塞。

管制即棄塑膠罰款

任何人如違反有關法例,環保署將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最高可罰款港幣10萬元。

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塑膠產品條例豁免情況

  • 預先包裝的食品/飲品,例如連接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杯麵和雪糕杯內附上的即棄膠進食用具等

  • 零售和餐飲處所向有醫療需要的顧客提供即棄膠飲管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