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學學日本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金廈海域翻覆事件,再次形成政治二分法,民進黨政府認為海巡是依法執行公務,「碰撞」是必然產生的現象,政府不能道歉,誰主張台灣道歉就是認為海巡有錯,就是「中共同路人」。

其實,類似的事件早就有前例。2008年台灣籍聯合號海釣船,在釣魚臺海域被日本保安廳船艦撞沉,雖然事後日方自認是「正當執法」,但最後考量到台日人民的情感,日本政府還是派遣代表到台灣船長家中道歉,並帶來海上保安廳部長的信。

該封信中提到,「在6月10日事件中,本人指揮的巡邏船,雖然是執行任務所需行動,但由結果來看,使您的船沉沒,並讓您受傷,對此,今天我要向您表達我的心意,在此重新向您表達衷心的歉意。」

如果管碧玲主委能夠把16年前日本政府的這封信改一改,「雖然是執行任務所需行動,但由結果來看,使您失去珍愛的家人,在此向您表達衷心的歉意」,相信這麼做,應當能夠把今日兩岸的爭端,畫下一個暫時的句點。(作者為政治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