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省電費 台電: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經濟部電價審議會十七日決議住宅每月用電七百度到一千度微調百分之三、千度以上漲百分之十,台電建議,做好用電管理,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並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根據經濟部今年首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及促進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七百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即每期二個月電費夏月在四千五百零八元以下、非夏月在三千八百三十二元以下者不受影響,七百度到一千度度則微調百分之三、千度以上漲百分之十。另民生用電調幅平均僅百分之二點六。

針對住宅用電,台電表示,主要影響為每月用電超過一千度的用戶,占一千三百多萬住宅用戶僅百分之三,以每月用電一千一百度為例,夏月電費由四千六百五十一元增為四千七百七十二元、非夏月電費由三千八百四十四元增為三千九百四十一元。

由於近期外界關心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電價調整影響,台電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十百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台電公司自去年三月起,電費單上有增列「去年全年平均電價」,去年七月起另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訊息,除可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外,亦可使租屋雙方迅速了解各期用電狀況,供做雙方電費計收之參考。

另有關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台電公司會裝置獨立電表記錄公共設施用電量,並非併入各住戶的電表內計算,因此不會影響分攤用戶住家用電的累計度數。譬如某用戶三月用電度數為六百度,電費一千一百四十七元。其居住的公寓大廈公共設施三月用電度數為七百五十度,電費一千五百三十三元。大樓總共有十戶住戶分攤公共設施電費,每戶住戶當期電費分攤的公共設施電費即為一百五十三元。合計三月電費即為一千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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