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趁年底!今年贈與額度到12/31…想買房送錢給子女,這樣做最多可給近千萬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亦即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不論贈與多少人及贈與次數多寡,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視贈與金額大小,課徵10%至20%不等的贈與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所謂「同一年」係採曆年制計算,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今年已邁進11月,2023年即將過完,明(2024)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
舉例來說,父親、母親在今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短短不到幾個月,贈與子女現金達976萬元均免繳納贈與稅,父母透過節稅規劃,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的自有資金做為創業或投資理財的基金。
特別提醒,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最高可拉到1176萬
如果這樣還嫌不夠,另一種節稅方式,就是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限額內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
父母贈與子女婚嫁財產並不限於現金或銀行存款,也可贈與土地、房屋,而土地、房屋之贈與價值,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係以贈與時之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計算。
舉例來說,甲、乙夫妻112年2月各贈與女兒A君現金240萬元,同年6月A君登記結婚,甲、乙又分別贈與A君現金100萬元作為結婚基金,減除現行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以及子女婚嫁財物總額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甲、乙二人免課徵贈與稅。等於父母這一送,贈與金額就可以拉到1176萬元。
高雄國稅局提醒,父母主張適用贈與子女婚嫁財物,以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贈與認定為婚嫁贈與辦理贈與稅申報時,記得檢附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贈與契約書及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
更多今周刊文章
老公死後連公婆也拋棄繼承,為什麼遺產我還得跟大姑分?律師解析:家裡有人拋棄繼承時你該懂的事
中信金、兆豐金、富邦金...存股誰香?金控獲利飆高,股利可望更好!他曝4大心法「靠股息養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