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瓦斯定型化契約 保障權益

高雄市消保團體指出瓦斯業者於民眾叫換瓦斯時向消費者收取金額不等「檢驗費」爭議,高市府消防局提出說明,並呼籲民眾為保障自身之消費權益,應儘量與瓦斯業者依據行政院公告之「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訂定液化石油氣消費契約。 消防相關法令僅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必須定期檢驗以維護公共安全,並就容器之出廠年限規定其定期檢驗之期間。其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之費用、負擔,在消防相關法令並未規範,係依自由市場交易機制而定。 消防局於一○五年十二月廿九日已函請「高雄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及「高雄市直轄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二液化石油氣公會,請其轉知所屬會員謹守法令,勿向消費者收取不合理之瓦斯鋼瓶檢驗費。 依據行政院公告的「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鋼瓶如使用超過一年,才能加收檢驗費,不過範本是屬「行政指導」,沒有法律約束力。消防局指出,消費者如認為檢驗費之收取不合理或者容器保證金有疑慮,應多方比價貨比三家,為避免前述情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與液化石油氣分銷商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保障自身的權益。如認為權益受損,請逕向高雄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尋求法律途徑解決。